导读: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等权利,也无法享有言论、出版等自由,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刑法》第五十四条。
一、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哪些权利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将不再享有以下权利:
1.他们失去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意味着他们无法参与国家的选举活动,也不能被选为国家的代表;
2.他们不再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政治活动的重要途径,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将失去这些权利;
3.他们不能担任国家机关职务,这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的职务,因为担任这些职务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权利;
4.他们也不能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这是因为领导职务同样需要一定的政治权利来支撑。
二、
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依据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刑法》第五十四条。该条明确规定了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包括: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这些规定为剥夺犯罪人的政治权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刑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影响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将面临一系列的影响。
1.他们将失去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机会,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法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和意愿;
2.他们将受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限制,无法自由地进行社会政治活动;
3.他们将无法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这将对他们的职业发展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4.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刑罚方法,也会对犯罪人的声誉和社会地位产生负面影响,降低其在社会中的评价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