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诉法不追究刑责情形包括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特赦免罪、被害人未告诉、嫌疑人死亡及法律特别规定免责等。不追究与免于处罚的区别在于含义方面。
一、
诉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
刑诉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有:
1.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无论是在立案、侦查、审查还是审判阶段发现,都将分别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的决定。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经特赦令赦免的犯罪,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某些“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若被害人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同样不予追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也是不予追究的法定理由。
二、
不追究与免于处罚的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不追究刑事责任与免于处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1.不追究刑事责任意味着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因法定情形而终结,不进入后续的司法程序。这通常是因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而免于处罚则是在确认犯罪成立的基础上,因其他法定情形(如行为人年龄、精神状态等)而作出的不给予刑罚处罚的决定。
简而言之,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案件未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而免于处罚则是案件已进入程序但因特定原因未受刑罚处罚。
三、
不追究刑事责任如何处理
对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处理方式因所处诉讼阶段而异。
1.在立案阶段,若发现案件具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作出不立案的决定。
2.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应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若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裁定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3.特别地,若被告人在审判阶段死亡,且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无法确认其有罪,应裁定终止审理;若能确认其无罪,则应判决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