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地上管理安全的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对工地安全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施工安全规范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一、
工地上管理安全的是哪个职能部门
工地上管理安全的主要职能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那些对特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1.部门共同构成了工地上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负责监督和管理工地的安全生产活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范得以执行,从而预防事故的发生。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及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也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该法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度、措施和责任,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2.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3.该法要求它们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有哪些职责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4.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5.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6.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7.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