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付定金后不想要了不一定可以退定金。个人原因解除,定金不退。定金具担保性质,确保合同履行。违约时定金作赔偿。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八十七条。
一、
付定金后不想要了可以退定金吗
付定金后不想要了并非一定可以退定金。
1.一般情况下,支付了定金后若因买方个人原因不再想购买,定金是不能退还的。这是因为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的履行。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双倍返还定金。
3.若买方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则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此时定金将作为违约赔偿,不予退还。
二、
购房定金退还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购房定金退还的条件较为严格,主要基于定金合同的性质及履行情况。一般来说,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购房者有可能要求退还定金:
1.收受定金方违约:若开发商或卖方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存在违约行为,如虚假宣传、擅自变更规划等,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购房目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甚至可能要求双倍返还。
2.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因政策变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或履行,双方均无过错,此时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3.合同未成立或无效:若定金合同本身存在瑕疵,如未采用书面形式、主体资格不符等,导致定金合同未成立或无效,购房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三、
民法典中关于定金的规定
《民法典》对定金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条款集中在第五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八十七条。
1.其中,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了定金合同的成立条件、定金数额的限制以及定金数额的变更;
2.而第五百八十七条则明确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及后果。
这些规定为定金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提醒了交易双方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谨慎行事,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