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举报不受理过了追诉期,可向检察机关反映,咨询律师了解其他法律途径。但需注意,追究难度将增加。对于举报不受理的情况,举报人还可以请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一、
举报不受理过了追诉期怎么办
举报不受理过了追诉期,举报人可尝试以下途径:
1.向检察机关反映,请求其进行法律监督,看是否有适用延长追诉期限或特别追诉程序的可能性;
2.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是否有其他法律途径可寻求救济,如民事赔偿等。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由于已过追诉期,追究刑事责任的难度将大大增加。
二、
举报不受理如何申请复议
若举报不受理,举报人有权申请复议。具体流程如下:
1.获取不予立案通知书:确保已从公安机关获取到《不予立案通知书》,这是申请复议的必要条件。
2.提交复议申请: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复议申请应明确表述对不予立案决定的不服,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等待复议决定:公安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复议期间,原不予立案决定暂不执行。
4.进一步救济:若对复议决定仍不服,举报人可根据情况选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
举报不受理的立案监督流程
对于举报不受理的情况,举报人还可以请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立案监督流程大致如下:
1.向检察院提出申请:举报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举报事项、公安机关不受理的情况及理由。
2.检察院审查:检察院收到申请后,将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检察院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并调阅相关案卷材料。
3.发出通知:若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将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或《通知立案书》,要求公安机关在指定时间内说明不立案理由或立案侦查。
4.跟踪监督:在发出通知后,检察院将跟踪监督公安机关的执行情况。若公安机关未在指定期限内立案侦查,检察院可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通过以上流程,举报人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