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有诈骗行为时,股东不一定有责任。若股东直接参与诈骗,需承担刑事责任;若毫不知情且未参与,则无需负责。评估时需考虑股东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一、
公司有诈骗行为股东有责任吗
公司有诈骗行为股东并非一定有责任。
1.如果股东确实参与了公司的诈骗行为,那么他们作为同案犯,无疑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如果股东并未直接参与诈骗,且对公司的诈骗行为毫不知情,那么他们则无需为此承担责任。
因此,在评估股东责任时,必须充分考虑其是否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二、
公司诈骗股东担责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公司诈骗股东担责的条件主要包括两方面:
1.股东必须直接参与了诈骗活动,或者虽未直接参与但对公司诈骗行为有明确的知情和默许;
2.股东的行为必须达到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构成要件,即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只有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股东才可能因公司诈骗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
三、
公司诈骗罪的法律依据
关于公司诈骗罪的法律依据,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中。
1.其中,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了诈骗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第一百九十五条至第二百条等条款还详细规定了信用证诈骗、金融诈骗等特定类型的诈骗行为及其刑罚。
3.对于单位犯罪的,第二百条还规定了对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措施。
这些法律条款为司法机关追究公司诈骗行为中股东的法律责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