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定点监视居住的意思是刑事强制措施,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或涉嫌严重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妨碍侦查时,经批准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保障侦查顺利进行及人权。

一、

定点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定点监视居住,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在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1.它指的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或涉嫌特定严重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且住处执行可能妨碍侦查时,经特定机关批准,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2.定点监视居住措施旨在确保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

二、

定点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定点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分为必备条件和特殊条件两类。

  1.必备条件包括两种情形:

  (1)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时,可采取监视居住;

  (2)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当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特定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时,可监视居住。

  2.特殊条件则是指,在符合必备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

  (2)涉嫌特定严重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妨碍侦查,且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批准。

  这些特殊条件确保了定点监视居住的适用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定点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第1张

三、

定点监视居住与逮捕有何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定点监视居住与逮捕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两种强制措施,在性质、目的和适用条件上存在显著差异。

  1.性质上,定点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而逮捕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羁押性强制措施。

  这意味着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享有一定的自由空间,而逮捕则完全剥夺了其自由。

  2.目的上,定点监视居住旨在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兼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而逮捕则主要是为了及时惩罚犯罪,确保国家刑罚权的实现。

  3.在适用条件上,定点监视居住要求符合特定的必备条件和特殊条件,且通常适用于涉嫌严重犯罪但存在特定情形的案件;而逮捕则要求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通常适用于证据确凿、罪行严重的案件。

  综上所述,定点监视居住与逮捕在性质、目的和适用条件上均存在明显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用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