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精神病人村委会指定监护人时,应遵循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和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由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监护争议时进行指定。若对指定不服,可向法院申请。在指定前,被监护人权益无人保护时,相关机构将担任临时监护人。
一、
精神病人村委会指定监护人规定有哪些
1.对于精神病人,当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时,若需指定监护人,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首先应由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来承担这一职责。
2.具体规定包括在监护争议发生时,由上述机构进行指定;若相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向法院申请指定。指定监护人时,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3.在指定监护人之前,若被监护人的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则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二、
精神病人监护人由谁指定
1.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在存在争议时,主要由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进行指定。
2.若相关当事人对指定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3.《民法典》还允许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通过协议确定监护人,但需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4.若被监护人的父母尚在并担任监护人,他们还可以通过遗嘱来指定监护人。
三、
监护人有哪些职责和权利
文庄律师网提醒,监护人对于被监护的精神病人,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和权利:
1.监护人应对被监护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负责,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监护人可以对被监护人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照顾,以促进其身心健康;
3.在涉及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重大事项时,监护人需依法行使代理权,代表被监护人进行决策;
4.监护人还有权要求被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5.监护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监护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