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一般情况下,女儿无权直接分得父母房产拆迁的一半财产,因为补偿款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即父母。但若女儿共同居住并有贡献,可能会得到一定考虑,需依据具体情况和法规协商判断。

一、

父母房产拆迁该分女儿一半财产吗

  如果父母的房子拆迁,女儿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权分拆迁补偿款的,因为房屋是属于父母的财产。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即房屋的所有权人。

  2.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比如,如果女儿与父母共同居住,且对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有所贡献,那么在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上,女儿可能会得到一定的考虑。

  3.但这并不意味着女儿有权直接分得一半财产,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协商和判断。

二、

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

  文庄律师网提醒,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主要是基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安置的费用以及因征收房屋所造成的其他损失。

  1.补偿款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这些补偿款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政策规定进行合理分配。

  2.在分配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也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过程透明、合法、合理。

父母房产拆迁该分女儿一半财产吗  第1张

三、

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款

  有权分割拆迁款的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这些人在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中具有合法权益,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和保障。同时,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过程合法、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