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破产时,法人债务的处理是破产人应以全部财产偿债,不足时按法定清偿顺序进行,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再支付职工相关费用,然后清偿社会保险费和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一、
公司破产法人的债务怎么办
当公司面临破产时,法人的债务处理是破产人应当以其全部财产来偿还债务。
1.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需要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清偿的顺序。
(1)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会得到优先清偿。
(2)破产人应当优先支付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抚恤费,以及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
(3)在清偿完上述费用后,破产人还需支付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4)才是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
2.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二、
破产企业债务分配顺序
文庄律师网提醒,破产企业的债务分配顺序是遵循《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的。
1.在破产程序中,首先会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
2.破产企业的财产会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分配。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然后是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再接着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
3.在清偿过程中,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那么就会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这样的分配顺序确保了破产程序中的公平和正义,同时也保护了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