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诈骗案中间人如何定罪?关键在于是否参与诈骗及是否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区分借贷与诈骗、代购与诈骗也很重要。具体定罪需综合考虑行为、主观意图和法律规定。

一、

诈骗案中间人如何定罪

  在诈骗案件中,中间人的定罪取决于其是否参与了诈骗行为以及是否具有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

  1.如果中间人明知是诈骗行为而积极参与,那么他们将被视为共同犯罪人,涉嫌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意味着,如果中间人与诈骗犯有共同故意,他们将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根据该条款,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

区分借贷与诈骗

  在认定诈骗罪时,需要明确区分借贷行为与诈骗行为。

  1.借款人因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但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且确实打算偿还的,这仍然属于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这意味着,借贷纠纷与诈骗罪之间的区别在于借款人的主观意图和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诈骗案中间人如何定罪  第1张

三、

代购与诈骗界限

  在涉及代购行为的案件中,也需要明确区分代购与诈骗的界限。

  1.如果中间人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但未能购买到商品并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那么需要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关系、事情起因、具体行为、拖欠情节和后果等因素来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2.如果中间人确实有意代购但因故未能购买并计划归还货款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然而,如果中间人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并挥霍一空,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那么应以诈骗罪论处。

  你是否还遇到过其他涉及诈骗的情境?欢迎在文庄律师网上分享你的经历,我们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防范和应对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