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类型多样,实践合同是其中一种,需实际交付标的物才生效。本文详解保管合同、民间借贷等实践合同,助你了解合同法律特征。遇到法律问题?文庄律师网为你提供专业法律建议。
一、
有哪些合同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在合同成立时,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常见的实践合同包括:
1.保管合同。
2.定金合同。
3.质押合同。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二、
保管合同条款解析
1.保管合同,又被称为寄托合同或寄存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约定一方将物品交付给另一方保管的合同。在此合同中,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而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则称为寄存人。
2.保管合同具有返还性、有偿性和诺成性的特点。
3.保管合同的具体条款,应明确约定保管物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保管期限、保管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以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三、
民间借贷法律特征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权融通的行为。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即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否则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在事先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情况下,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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