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肺癌误诊,受害人有权起诉医院。关键在于医方是否有过错,需医疗鉴定确认。若确认过错,索赔多获法律支持。在肺癌误诊后,患者若想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应首先明确鉴定的组织单位。
一、
肺癌误诊可以起诉吗
对于肺癌误诊的情况,受害人完全有权考虑起诉医院。
1.当医院在诊断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误诊,从而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和经济损失时,这就构成了医患纠纷。
2.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够成功起诉并获得赔偿,关键在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这需要通过专门的医疗鉴定来确定。
3.如果经鉴定确认医院在检查、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那么受害人的索赔请求通常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
肺癌误诊后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肺癌误诊后,患者若想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应明确鉴定的组织单位。
1.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若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将其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医患双方若协商一致同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可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4.若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三、
肺癌误诊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支持?
在肺癌误诊的案例中,若经鉴定确认医院存在过错,导致患者遭受了精神上的损害,那么患者有权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1.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而给予的经济赔偿。
2.在医疗纠纷中,尤其是涉及误诊等严重过错的医疗事故,往往会给患者及其家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因此,支持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