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变更孩子抚养权能在公证处办,但是不是必须在公证处办,双方可签协议认定变更,协议有效。若无法协商或需法律确认,需通过诉讼,法院判决。公证非必经程序。
一、
变更孩子抚养权能在公证处办吗
关于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能在公证处办理的问题,实际上,变更孩子抚养权并不一定要在公证处办理。
1.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通过签订协议来认定抚养权的变更,这样的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2.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需要法律确认抚养权的变更,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公证处虽然可以提供公证服务,但并非变更抚养权的必经程序。
二、
抚养权的认定有哪些原则
文庄律师网提醒,抚养权的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年龄因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存在特定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时,可随父方生活。
2.协议优先: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综合考虑: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子女的意愿等因素进行判决。
4.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因素: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他们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这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5.子女意见: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其意见。
6.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予准许。
7.变更条件: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时,如果存在特定情形(如抚养方无力继续抚养等),法院应予支持。
8.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院应予准许。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抚养权认定的基本框架,旨在保障子女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