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房贷离婚不分割,原则上归婚前购房者,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非产权方可要求补偿。无法协商时,法院可判房产归产权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给予非产权方经济补偿。
一、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房贷离婚怎么分割
针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房贷的情况,在离婚时,不分割,该房产原则上属于婚前购房者的个人财产。
1.由于婚后双方共同参与了贷款的偿还,非产权登记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其已清偿的贷款部分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若双方无法就房产归属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2.未归还的贷款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由产权登记方继续承担,在此过程中,非产权登记方可获得的经济补偿,应依据其还贷金额及房产增值情况综合确定。
二、
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多样,具体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及房产的实际情况。
1.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法院将予以准许。
2.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则需通过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3.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并就所得价款进行公平分割。
三、
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有?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各类房屋,如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
2.夫妻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双方积蓄共同购买的房屋;
4.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或扩建的房屋(改扩建部分属共同所有);
5.结婚前后父母出资购置并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房屋;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未明确表示赠与单方的房屋;
7.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除遗嘱指明归一方所有的房屋;
8.以及基于职工劳动人事关系、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这些房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