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不含在工资内的,工资是劳动者日常工作的直接报酬,而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劳动关系终止后支付的经济补偿,性质不同。
一、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含在工资内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并不包含在工资内,具体如下:
1.工资,作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所应得的报酬,其构成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细划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多个部分。
2.工资组成部分均是基于劳动者日常工作的直接报酬,而竞业限制补偿金则是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为限制特定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不从事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而支付的经济补偿。
3.竞业限制补偿金性质与工资存在显著差异,故不应纳入工资总额的范畴。
二、
竞业限制补偿金与工资的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竞业限制补偿金与工资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从支付时间上看,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定期获得的报酬,而竞业限制补偿金则是在劳动关系结束后,根据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在特定期间内支付的;
2.从支付目的上分析,工资是对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补偿,而竞业限制补偿金则是为了维护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防止劳动者利用其在职期间获取的信息或技能损害原用人单位的利益;
3.从法律性质上区分,工资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而竞业限制补偿金则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产生的合同义务。
三、
竞业限制补偿金法律规定
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具体规定,虽然未直接提及于上述《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但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竞业限制协议及补偿金作出了明确规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这些规定为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了劳动者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