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买卖合同不成立,合同关系无效,但仍有权责关系。根据不同情况,合同不成立会产生两种后果:继续磋商或停止订立。了解这些后果、权责及终止条件,有助于保障当事人权益。

一、

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1.当买卖合同不成立时,不会形成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无法谈及违约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当事人间不会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2.根据不同的情况,合同不成立会产生以下两种后果:

  (1)如果合同不成立,并且当事人尚未开始实际履行,没有造成财产后果,那么他们可以继续进行合同的磋商,或者选择停止订立合同。

  (2)如果合同不成立,但当事人已经开始实际履行,他们可以选择继续补充订立合同的手续,或者停止订立合同。

  3.对于选择停止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如果因为接受履行而取得了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这是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并没有法律或合同约定的依据。

  4.如果造成合同不成立的原因在于某一方有过错,那么这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5.《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即使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这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6.即使买卖合同不成立,如果合同中包含了解决争议的条款,这些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二、

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权责

  买卖合同不成立时,虽然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和违约责任,但当事人仍需注意以下几点权责关系:

  1.当事人有义务进行善意磋商,以尽量达成合法有效的合同。如果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已经开始实际履行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继续补充订立合同手续或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3.无论是否开始履行,合同不成立的当事人都有权选择是否继续磋商或停止订立合同。这一选择权不受其他方的影响或限制。

买卖合同不成立后果是什么  第1张

三、

买卖合同终止的条件

  买卖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这意味着当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已经得到完全履行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将自然终止。

  2.合同被解除。这可能是由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能是因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或约定解除权而导致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当双方互负债务,且债务种类相同、品质相同,并且双方均同意抵销时,这些债务将相互抵销,从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当债务人因为某种原因无法直接向债权人交付标的物时,可以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从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5.债权人免除债务。当债权人明确表示放弃对债务人的债权时,债务人将不再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当债权和债务同时归属于同一人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止。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法律还可能规定其他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或者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终止合同的情形。

  8.《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了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其中包括: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这些规定为买卖合同的终止提供了法律依据。

  总之,了解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权责以及终止条件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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