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传唤拘传强制传唤拘传的区别主要在于执行方式和适用情境。传唤是非强制性的,拘传是强制到案措施,而强制传唤拘传则强调了拘传的强制性。
一、
传唤拘传强制传唤拘传的区别
传唤、拘传以及强制传唤拘传,在刑事诉讼中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其区别主要在于执行方式和适用情境上。
1.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地点到案的一种非强制性措施。
2.而拘传则是在传唤无果或特定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到案措施。
3.至于强制传唤拘传,它实际上是对拘传的一种强调,即强调了拘传的强制性特点,本质上与拘传无异。
二、
拘传与传唤的定义是什么
1.拘传,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2.而传唤,则是司法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其目的在于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有序进行,及时处理案件。
三、
拘传和传唤有哪些不同点
文庄律师网提醒,拘传与传唤之间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制力不同:拘传具有强制性,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不到案或传唤无果的情况下采取的强制到案措施;而传唤则是通过通知的方式,要求诉讼当事人自动到案,不具有强制性。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传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传唤的适用范围更广,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3.适用时是否一定需要法律文书不同:拘传时必须出示《拘传证》,以体现其强制性和合法性;而传唤在大多数情况下也需要出示《传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