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是判断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是否应立案追诉的规定。主要依据相关法规,涉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一、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意思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指的是对于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达到何种程度或满足哪些条件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进行刑事追诉的具体规定。
1.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五条进行界定。
2.该条规定明确指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这里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
(2)“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
(3)“出售”则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二、
刑法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刑法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刑罚幅度。
1.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