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是:著作权主体广泛,自动取得,标的物为作品,允许独立完成相同作品;商标权主体局限,需注册取得,标的物为商标,具有强排他性。
一、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
1.在权利主体上:
(1)著作权具有广泛的主体范围,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甚至包括作者本人、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国家也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商标权的主体则相对局限,主要是法人,若公民个人需申请注册商标,则必须是个体工商业者,且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
2.在权利的取得方式上:
(1)著作权通常采取自动产生的原则,即作品一旦完成,著作权即自动归属于作者或其合法继承人。
(2)商标权的取得则需经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确认,通过注册程序获得。
3.两者权利的标的物也有显著差异:
(1)著作权的标的物是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这些作品是创作者智力劳动的成果。
(2)商标权的标的物则是使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它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
4.在权利的独占性方面:
(1)著作权允许两人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只要作品具有独创性即可。
(2)商标权则具有相当强的排他性,不仅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相同商标,而且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近似商标,对于驰名商标,其权利的独占性更为明显。
二、
著作权与商标权主体差异
文庄律师网提醒,著作权与商标权在主体上存在显著的差异。
1.著作权的主体范围广泛,包括公民个人、法人、非法人单位以及作者本人、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甚至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家也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这种广泛的主体范围体现了著作权对创作者智力劳动成果的全面保护。
2.商标权的主体则相对局限。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而公民个人若需申请注册商标,则必须是个体工商业者。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这体现了商标权在保护商品或服务来源标识方面的特定性。
三、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取得方式
著作权与商标权在取得方式上有着根本的不同。
1.著作权的取得一般采用自动产生的原则,即作品一旦完成,著作权即自动归属于作者或其合法继承人,无需经过任何行政程序或注册手续。这种取得方式体现了对创作者智力劳动成果的即时保护。
2.商标权的取得则需经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确认,即必须通过注册程序才能获得。
(1)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权的必经程序,也是商标权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2)未经注册的商标,除特定情况下享有优先权外,一般不受法律保护。这种取得方式体现了对商标作为商品或服务来源标识的严格管理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