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东能否买卖房屋?答案是肯定的,但需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客在租赁期内有权继续居住,房东不得要求提前搬离。本文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和适用范围。
一、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屋买卖可以吗
1.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东是有权进行房屋买卖的。
2.然而,这一行为必须遵循“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在租赁期间结束前,租客有权继续居住在租赁的房屋中,房东不能单方面要求租客提前搬走,以保障租客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二、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
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1.根据规定出租人在出卖房屋时,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民法典》第725条和第726条也对此原则进行了规定,明确在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范围
《民法典》第725条所确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也仅限于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
1.这是因为不动产租赁涉及到承租人的居住、营业或农耕等重要利益,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2.然而,对于动产租赁是否适用该原则,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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