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具有效力。前提是协议双方自愿达成,明确约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且不存在欺诈、胁迫,则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但分手费、青春费等经济补偿的有效性取决于双方是否愿意履行。
一、
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具有效力吗
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是具有效力的。
1.如果双方意愿表达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那么该协议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具有效力。
2.这并不意味着协议中的所有内容都具备法律效力,特别是关于分手费、青春费等经济补偿的约定,其有效性往往取决于双方是否愿意履行。
3.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对于同居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处理有明确规定。
4.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那么协议内容将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5.对于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法律同样给予其合法权益的保障。
二、
打印协议签字法律效力如何
在打印的协议上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取决于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签订过程。
1.如果该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的公序良俗,那么双方签字盖章后,该协议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即使签字盖章,该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3.《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对合同的成立有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4.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同样成立。
三、
非本人签字协议是否有效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非本人签字的协议是否有效,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如果协议的当事人委托他人签订协议,并且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签订协议的,那么该协议通常被认定为有效。
2.如果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没有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那么签订的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
3.《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于代理行为的有效性有明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4.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5.在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