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诉前财产保全执行需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并提供担保。法院在48小时内裁定,裁定作出即生效,可复议但不影响执行。效力持续至法律文书执行完毕,特定情形可解除。保全错误需赔偿。
一、
诉前财产保全如何执行
1.面对诉前财产保全的执行,利害关系人需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明确提出申请。
2.法院在受理申请后,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若申请人未能及时提供担保,其申请将被驳回。
3.一旦法院接受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迅速作出裁定,该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即具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此裁定不得上诉,但享有一次复议的权利,复议期间并不影响裁定的执行。
4.财产保全的效力将持续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之时。
5.若诉讼过程中需解除保全措施,法院应及时裁定解除。
6.特定情形下,如保全原因或条件变化,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或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法院也会作出相应裁定。
7.若财产保全申请存在错误,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财产保全执行所需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申请财产保全执行时,需满足一系列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这是执行的前提。
2.该法律文书必须包含可执行的内容,即具有明确的执行标的。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明确规定的权利人或者其权利的合法承受人。
4.义务人必须未按照法律文书的要求按期履行其义务。
5.该执行案件必须属于执行法院的管辖范围。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的必要要件。
三、
诉前保全财产优先受偿吗
1.关于诉前保全财产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问题,首先需明确的是,诉讼保全并非等同于抵押权,其设立初衷是为了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或处分财产,以保障日后判决的有效执行。
2.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其他债权人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已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申请参与分配。
3.但此处的优先受偿权仅限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如船舶优先权、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优先权及担保物权等。
4.至于诉讼财产保全的费用,法律明确规定其为优先支付的范围,因此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费用是可以得到优先受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