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买卖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它其实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需交付标的物,而买卖合同只需双方协商一致。本文深入解读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以及它与实践合同的区别。
一、
买卖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1.买卖合同并不属于实践合同,而是属于诺成合同。
(1)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2)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自主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即可达成协议,而无需交付标的物。
因此,买卖合同并不需要一方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而是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
二、
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
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
买方和卖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主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他们还应具备从事买卖活动的资格和条件,如拥有必要的资质或许可证等。
2.双方当事人应就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达成合意。
标的物是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就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这些条款应明确、具体、完整,以确保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
3.双方当事人应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义务。
(1)在买卖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2)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货款,而卖方则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标的物,并确保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
4.买卖合同的成立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三、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
1.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2.两者的构成要件也不同。
诺成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这一要件的履行。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并不属于实践合同,而是属于诺成合同。在买卖合同的成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协商一致并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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