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居间合同,即中介服务合同,其合法性及居间人资格一直备受争议。本文详细探讨了自然人签订居间合同是否合法,居间人的不同争议观点以及居间合同的性质特征。

一、

自然人签订居间合同是否合法

  在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自然人不能签订居间合同,只要双方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且得到确认,自然人就可以签订居间合同。

  因此,自然人签订居间合同是合法的。

二、

居间人的争议观点

  关于自然人能否成为居间合同的主体,理论界存在两种争议观点。

  1.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进行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只允许经批准可以从事居间服务的法人从事这项活动,以加强监督和管理,规范居间活动的市场秩序。

  2.不应对居间人的主体资格进行限制,应允许任何公民、法人都有权从事居间活动,这有利于搞活市场经济,促进市场繁荣。

自然人签订居间合同是否合法  第1张

三、

居间合同的性质特征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标的:

  (1)居间合同的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促成双方订立合同。

  2.居间人地位:

  (1)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2)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进行介绍,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合同有偿性:

  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即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才有权请求报酬给付。

  关于居间合同的性质,学说中存在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居间合同为特殊契约,当事人不负有严格的合同义务;有的则认为居间合同为准委托合同,适用有关委托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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