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房屋异议登记,保护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权利有异议的申请人。异议登记使登记簿记载权利暂时失去公信力,限制权利人滥用权利。
一、
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房屋异议登记吗为什么
在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确实可以申请房屋异议登记。
1.异议登记,其核心作用是将异议登记申请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明确记载于登记簿之中。
因为其目的在于保护那些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存在异议的申请人,尤其是当他们认为自己的不动产权利受到侵害时。
2.通过异议登记,登记簿上所记载的权利将暂时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即登记的公信力被暂时中断。这种中断对于防止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滥用其权利,尤其是处分权,起到了重要的限制作用。
二、
判决生效后异议登记的法律效力
判决生效后,异议登记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它使得登记簿上所记载的权利暂时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即登记的公信力被暂时中断。
这意味着,在异议登记期间,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行使处分权将受到一定的限制,从而保护真正的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
2.异议登记制度也敦促异议登记申请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那么异议登记将失效。
这一规定确保了异议登记制度的有效运行,防止了异议登记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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