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产交易协议中,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包括定金是履约担保,有法律效应,违约有罚则;订金为预付款,约束力弱,对于违约无双倍返还。
一、
房产交易协议中的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在房产交易协议中,订金与定金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它们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并对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产生着不同的影响,具体如下:
1.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给对方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2.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而定金在法律上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具有赔偿性质。
3.订金在房产交易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备定金的法律约束力。
4.订金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支付,但此时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即主合同)是否成立尚不确定。
因此,订金不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违约时,不会引发双倍返还或没收定金的后果,而只是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二、
定金在房产交易中的法律定义
1.“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定义,它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预先给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2.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和生效以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为前提。在法律上,定金被视为一种担保形式,具有履约保证、支付和赔偿等多重性质。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且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若购房者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开发商违约,则需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合同的诚实履行。
三、
订金在房产交易中的性质及作用
文庄律师网提醒,订金在房产交易中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它并不具备定金的法律约束力。
1.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订金作为一种预付款项支付给开发商,用于表明购房者的购房意向和诚意。然而,由于此时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尚未成立,订金并不适用定金罚则。
2.订金的主要作用是作为买卖双方进一步协商和签订正式合同的基础。
(1)若买卖双方能够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合同,则订金可以冲抵购房款;
(2)若协商不成或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则订金应予退还。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处理,并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返还或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