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医疗事故鉴定进行首次鉴定的,由市级或指定县级医学会负责,异议可申请省级医学会再鉴定。特殊疑难案例,中华医学会亦可承担鉴定。
一、
医疗事故鉴定找哪个鉴定机构
医疗事故鉴定找以下鉴定机构:
1.具体而言,首次鉴定通常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
2.若对首次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申请再次鉴定,此时由省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
3.对于特别疑难、复杂且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中华医学会亦可承担技术鉴定工作。
二、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要求,医患双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向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时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医疗用品实物或其检验报告;
5.以及其他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的材料。
对于在医疗机构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未建立病历档案的,则由患者自行提供。
三、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途径多样,主要包括三种方式。
1.当事人可直接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
2.可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将鉴定申请转交至医学会进行处理。
3.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也可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申请时需注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存在一定的时效限制,患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