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被逼离婚一年一般不可以申请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于符合胁迫定义且未超一年,可申请撤销;否则,需走离婚诉讼程序。
一、
被逼离婚一年的可以申请撤销吗
面对被逼离婚一年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被逼离婚”并非直接等同于法律上可撤销婚姻的“胁迫”情形。
1.如果是基于真正的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若已超出此一年时限,则不能以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而只能按照离婚诉讼程序处理。
因此,如果被逼离婚的情况符合法律上的“胁迫”定义,并且尚未超过一年的申请时限,那么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否则,只能按照离婚诉讼程序来解决。
二、
什么情况下可撤销婚姻
1.可撤销婚姻的情况主要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即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这里的“胁迫”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一方采取暴力等手段,以给对方或对方亲友的人身自由、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做出虚假的意思表示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除了胁迫外,我国法律目前并未规定其他可撤销婚姻的具体情形。
三、
撤销婚姻的时限是多久
文庄律师网提醒,撤销婚姻的时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是明确的,即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这一时限是法律对撤销婚姻权利行使的时间限制,超过此时限,当事人就不能再以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而只能按照离婚诉讼程序来处理。
因此,对于受到胁迫而结婚的当事人来说,及时行使自己的撤销权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