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律没有规定非法侵占罪。侵占罪案件中,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用以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支持指控。
一、
非法侵占罪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没有规定非法侵占罪。侵占罪的案件中,证据的收集与提交是至关重要的,当事人起诉侵占罪时,必须提供一系列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作为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物证,如被侵占的财物或其相关痕迹;
2.书证,如与侵占行为有关的合同、收据等书面文件;
3.证人证言,即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所提供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即直接遭受侵占行为侵害的当事人的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这是他们对自己行为的说明与辩解;
6.鉴定意见,由专业鉴定机构对涉案物品或情况进行的技术性判断;
7.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获取的证据形式。
这些证据的综合运用,旨在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支持对侵占罪的指控。
二、
侵占罪与贪污罪如何区分
文庄律师网提醒,侵占罪与贪污罪在刑法上虽均属于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但二者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1.从犯罪对象来看,贪污罪仅针对公共财产,且通常不包括不动产,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则更为广泛,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人财物,甚至包括不动产。
2.在犯罪主体上,贪污罪的主体具有特殊性,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侵占罪的主体则是一般主体,只要实施了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的行为,均有可能构成此罪。
3.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贪污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则不受此限制,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并不影响其成立。
4.在刑事诉讼程序上,贪污罪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而侵占罪则是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