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致人轻微伤的处理主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而非《民法典》。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时,对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者,将视情节给予拘留和罚款。
一、
致人轻微伤怎么处理民法典多少条
对于致人轻微伤的处理,并不直接涉及《民法典》的具体条款。
1.因为《民法典》主要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轻微伤的处理更多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规范。
2.在处理致人轻微伤的案件时,如果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通常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即对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
民法典对轻微伤的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实际上,《民法典》中并未直接对“轻微伤”这一概念进行具体规定。
1.轻微伤通常是在刑事和行政法律领域中,用于界定伤害程度的一个标准,以决定是否构成犯罪或应受何种行政处罚。
2.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主要依据的是《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轻微伤的赔偿,也是基于这一原则,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加害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
三、
轻微伤处罚但不拘留情形
1.尽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对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规定了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措施,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使违法行为人造成了轻微伤,也可能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这些情形包括: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在这些情况下,即使符合拘留的条件,也会因为违法行为人的特殊身份或状况而免予执行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