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文详细解读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期判定标准,包括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情形,以及对应的法定刑。同时,还探讨了该罪的主观要件和法定构成,帮助您全面理解这一法律问题。

一、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期

  1.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期判定主要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若情节严重,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刑期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情况包括: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且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则包括: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且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4.如果行为人同时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5.若行为人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6.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罚。

二、

情节严重的法定刑

  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刑法有明确的法定刑规定。

  1.情节严重的情况,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且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且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期  第1张 

三、

主观要件与法定构成

  1.假冒注册商标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这种故意包括明知故犯和故意为之两种情况。

  (1)明知故犯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但仍然实施该行为;

  (2)故意为之则是指行为人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故意选择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3.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目的,但依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

  4.即使行为人没有获利的目的,只要其明知故犯或故意为之,仍然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5.成立本罪还要求是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犯。

  (1)如果对方的商标并不属于注册商标,也就无法认定构成本罪。这是因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种损害,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

  (2)如果商标并非注册,那么就不存在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也就无法构成本罪。

  以上是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刑期、情节严重的法定刑以及主观要件与法定构成的详细解释。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法律问题。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是否公平合理?对于此,你有何看法?在文庄律师网上,我们期待听到您的声音,共同探讨法律的公正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