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未离婚不给看孩子,是可以告对方的,双方都是孩子监护人,有探视权。建议先协商,无果可找居委会等调解,若仍不行,可依法提起诉讼维权。
一、
未离婚不给看孩子可以告对方吗
未离婚不给看孩子可以告对方,孩子的父母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和抚养人,两人对孩子都有法定监护和抚养义务,无论是否离婚,都应当保障对方探视孩子的权利。
1.如果夫妻还未离婚,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这显然是对对方合法权益的侵犯。
2.建议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找居委会或者对方家族的长辈进行调解。
3.若调解依然没有结果,被拒绝探视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
未离婚不让探视孩子如何维权
面对未离婚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况,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明确表达探视孩子的意愿和理由,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探视协议。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如居委会、家族长辈等,借助他们的力量进行调解,以达成和解。
3.若调解依然无效,受害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自己的探视权,并要求对方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孩子与自己的关系证明、对方拒绝探视的证据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三、
未离婚探视权受阻的法律依据
未离婚探视权受阻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虽然该条款直接针对的是离婚后的探视权问题,但探视权作为父母对孩子关爱、照顾权利的一部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同样应当得到保障。
3.在夫妻还未离婚的情况下,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被拒绝的一方可以依据该条款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探视权。
4.《民法典》还规定,如果探视权的行使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但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5.探视权的行使应当遵循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得滥用探视权或拒绝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