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超期羁押指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羁押时间超法定时限,侵犯合法权益,违背法制理念。需坚决纠正,维护法律公正与权威。超期羁押的情形包括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因审批流程繁琐或效率低下,也可能造成超期羁押现象。
一、
超期羁押是什么意思
超期羁押,简而言之,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其羁押时间超出了《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合法羁押时限。
1.这一行为不仅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更是对法制理念的违背,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2.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超期羁押现象必须得到坚决的纠正与根除。
二、
超期羁押的种类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超期羁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根据其表现形式,可划分为两大类:
1.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因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羁押时间超出法定时限。
(2)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若未改变强制措施,则可能因程序衔接不当造成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审理效率低下,迟迟不能宣判,致使被告人长期处于羁押状态。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如从侦查到起诉、从起诉到审判等环节,因信息不畅或责任不明导致的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因审批流程繁琐或效率低下,也可能造成超期羁押现象。
2.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即名义上未超期但实际侵犯权益),主要包括:
(1)不认真执行换押制度,导致羁押期限管理混乱,进而引发超期羁押问题。
(2)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身份等信息不一致且未及时更正,可能导致超期羁押。
(3)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工作衔接上出现脱节,如羁押期限到期未及时通知办案单位或未按时办理变更强制措施手续等,也可能造成超期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