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时,报警并非直接解决纠纷的途径。口头协议争议主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协商、调解等。若涉及犯罪行为,可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
一、
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可以报警吗
当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时,受害人应当明确的是,报警并非直接解决口头协议纠纷的主要途径。
1.口头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形式,其争议主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2.如果口头协议涉及到欺诈、威胁或其他犯罪行为,导致对方不承认协议内容,那么受害人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在这种情况下,报警是受害人寻求法律救济的一种方式,但并非直接针对口头协议不承认的解决手段。
二、
口头协议不承认如何举证
文庄律师网提醒,当口头协议一方不承认协议内容时,主张协议存在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1.由于口头协议没有书面记录,举证相对困难。因此,主张方应当尽可能收集其他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2.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之间的通信记录(如短信、邮件等)。
(2)第三方证人的证言。
(3)交易记录或付款凭证等。
如果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那么该口头协议在法律上就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三、
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口头协议只要满足合同成立的要件,即具有法律效力。这些要件包括:
(1)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如果口头协议满足这些要件,那么它就具有与书面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如果这类合同仅采用口头形式订立,那么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或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在订立口头协议时,双方应当明确协议的性质和适用范围,以避免因形式问题而导致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