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应由何地方医学会部门负责鉴定,主要是设区市级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管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当医疗事故需鉴定时,应向这些机构申请。
一、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找哪个部门鉴定
面对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首先应当明确的是,鉴定工作由地方医学会负责。
1.具体而言,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是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机构。
2.这意味着,当发生医疗事故并需要进行鉴定时,受害者或相关方应当向这些机构提出申请,由它们来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工作。
二、
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由谁组织
1.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
2.这意味着,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如果需要进行首次鉴定,那么上述两个层级的医学会将承担起组织鉴定的责任。
3.它们将负责召集相关专家,组成鉴定组,对医疗事故进行客观、公正的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三、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由谁负责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如果首次医疗事故鉴定未能解决争议,或者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以申请进行再次鉴定。
1.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再次鉴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
2.这意味着,在首次鉴定之后,如果需要进行再次鉴定,那么省级医学会将承担起这一责任。它们将重新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鉴定,以期得出更为准确、公正的结论。
3.再次鉴定也是对首次鉴定的一种监督和复审机制,有助于确保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