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法搜查罪在于对象不同,非法搜查罪的对象包括身体和住宅,范围较广;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对象仅限于住宅,范围较窄。
一、
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法搜查罪有什么区别
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法搜查罪,两者在表面上看似相似,实则存在显著的区别,两者的对象不同。
1.非法搜查罪的对象既包括他人的身体,也包括他人的住宅,其范围相对较广。
2.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对象则仅限于他人的住宅,其范围较为狭窄。
二、
两者对象及行为形式差异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行为形式上:
1.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为形式构成,即行为人必须积极主动地实施搜查行为。
2.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行为形式则更为多样,既可以是积极的作为形式,如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他人住宅;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形式,如被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这种差异使得非法侵入住宅罪在行为认定上更具灵活性。
三、
非法侵入住宅如何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一旦实施,就可以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定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他人住宅,而行为人的目的并不是定罪的关键因素。
1.在量刑时,行为人的目的和其他相关情节将被考虑进去。如果行为人是以非法搜查为目的而侵入他人住宅,那么其行为可能同时构成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此时应择一重罪处罚。
2.如果行为人是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则应从重处罚。这是因为司法工作人员具有更高的法律职责和职业道德要求,其滥用职权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