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是指经营场所、公共场所未尽安保义务造成损害需担责。如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因管理疏忽致人伤害,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一、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中。
1.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当这些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组织者因疏忽或过失,未能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导致消费者受到伤害时,他们需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二、
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认定
在认定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时,主要考虑两个方面:
1.行为人是否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通常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者行业惯例来确定行为人是否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2.行为人是否违反了该义务。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行为人是否采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是否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
(1)如果行为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但行为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那么行为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
违反安保义务如何损害赔偿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当行为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并造成他人损害时,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方式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在赔偿方式上,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一致,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3.如果侵害行为造成被侵权人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总之,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都需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当行为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造成他人损害时,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