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无偿受赠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需缴纳契税、印花税等正常过户费用。若五年内首次出售,还需支付增值税;五年后则仅需负担过户费用。

一、

无偿受赠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怎么交税

  当无偿受赠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税费缴纳涉及到多个方面。

  1.对于受赠人来说,在决定出售房产之前,需要了解并准备支付相关的税费。

  (1)根据规定,出售受赠房产时,必须交纳所有正常过户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2)契税将按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所认定的房屋价值的3%征收,而印花税则为房屋价值的0.5%。

  2.如果受赠房产在取得后的首次出售发生在五年内,还需要同时支付增值税和增值税。五年后则仅需负担全部的正常过户费用。

  3.如果注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对房屋进行了价值评估,可以将该价值视为房屋的原始成本价格;若未有此类评估,房地产管理局将与房屋所有人共同商议一个合理且公正的评估价值。

  因此,在转让出售前,受赠人应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了解具体的税费计算方式和金额,以便做好财务准备。

二、

受赠房产转让时如何评估价值

  文庄律师网提醒,受赠房产在转让时需要评估其价值,以确定相关税费和交易价格。

  1.评估价值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1)根据注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已经进行的价值评估来确定。

  (2)如果未有此类评估,房地产管理局将与房屋所有人共同商议一个合理且公正的评估价值。

  2.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受赠人有权向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请求协助,最终评定出房屋的原始成本价格。这个原始成本价格将作为计算税费的重要依据。

  3.在评估价值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年代、装修状况、周边环境等。

  因此,建议受赠人在进行房产转让前,咨询专业评估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以获取更准确的评估价值。

无偿受赠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怎么交税  第1张

三、

受赠房产转让需准备哪些材料

  在受赠房产转让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以便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2.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申请书、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如有)、遗赠证明及赠予人死亡证明(如有)、遗赠证明公证书(如有)、契税收据等。

  这些材料将用于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变更和交易的合法性。

  3.在准备材料时,建议受赠人提前了解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需要,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