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小区建筑外墙所有权归业主共有。依据《民法典》,外墙等共有部分业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确保公共区域合理利用与维护。小区外墙所有权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中。

一、

小区建筑外墙属于谁所有

  小区建筑外墙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明确属于业主共有。

  1.这一规定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原则,即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不仅享有权利,还需承担相应义务。

  2.小区的外墙面、物业服务用房、楼顶平台(除非规划文件特别规定专属于特定业主)、大堂、楼梯、过道等,均属于业主共有财产。

  3.这一安排旨在保护业主的集体利益,确保公共区域的合理利用和维护。

二、

小区外墙所有权法律依据

  文庄律师网提醒,小区外墙所有权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中。

  1.第二百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这一规定为小区外墙等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归属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

  2.第二百七十四条进一步细化了共有部分的范围,包括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均属于业主共有,除非有特别规定属于城镇公共部分或个人所有。

小区建筑外墙属于谁所有  第1张

三、

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归谁所有

  关于住宅小区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一般来说,地面停车位直接设置在小区土地表面,其房地产权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体现。

  2.由于地面停车位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的遮蔽性特征,因此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而应被视为土地使用权的客体。

  3.在住宅小区中,当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房屋单元所有人便按份共同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因此,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由小区房屋单元所有人共同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