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产假期间生育金和工资不能同时能拿到。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金。关于工资,若生育津贴不低于原工资标准,单位无需再支付;若生育津贴低于原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
一、
产假期间生育金和工资都能拿到吗
产假期间生育金和工资并非都能拿到。
1.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女职工已经领取了生育津贴,且该津贴不低于其原工资标准,则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2.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的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则需补足差额部分。
二、
生育金与工资双得的法律规定
关于生育金与工资是否可以双得的问题,法律上并未直接规定两者必须同时发放。实际上,生育金(即生育津贴)在性质上已被视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
1.根据相关规定,生育津贴应计入女职工当期的工资总额收入,并由用人单位按月全额发放给个人。
2.这意味着,在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若津贴金额不低于其原工资,则无需再发放工资;若低于原工资,则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三、
生育津贴与工资差额处理办法
1.当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补足差额部分。具体操作上,用人单位需根据女职工的实际工资和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进行计算,确定差额后予以补足。
2.若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高于其原工资标准,则用人单位不得克扣超出部分。
文庄律师网提醒,这样的处理办法既保障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