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个人与个人间无需签劳动合同,属劳务关系,不直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劳务合同明确权责。
一、
个人与个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个人与个人之间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该法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2.而个人之间的雇佣关系,实际上是属于劳务关系,并不直接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因此,在个人与个人之间,通常是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个人雇佣属于哪种关系?
文庄律师网提醒,个人雇佣关系本质上属于劳务关系。
1.这种关系并不等同于劳动关系,因为它不直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约束。
2.在个人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协议约定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等事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基于这种协议来确定。
3.由于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因此个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享受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可能相对较弱,需要特别注意协议内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
哪些单位应与劳动者签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这包括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2.个体经济组织:这通常指的是个体工商户等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学校、医院等。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