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可以起诉。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可以对破产清算中的争议事项如债权确认、清偿方案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公正处理。
一、
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可以起诉吗
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确实可以起诉,但需注意起诉的性质和范围。
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若对破产清算存在争议,如债权确认、清偿方案等,完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这里的起诉主要是针对债权表上的记载内容或破产清算过程中的特定事项,旨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处理。
二、
破产程序后债权人的诉讼权利
文庄律师网提醒,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的诉讼权利并未完全丧失,而是有所调整。
1.具体而言,债权人不得就原债权对债务人提起新的给付之诉,因为此时债务人的财产已纳入破产程序统一处理。
2.债权人仍享有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提出异议的权利,并可就此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确保债权得到公平、合理的清偿。
三、
破产中债权争议如何处理
在破产过程中,债权争议的处理主要通过司法途径进行。
1.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对债权表上的记载内容进行核查。
2.如有异议,应及时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法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3.债权人还可通过参与债权人会议、与管理人协商等方式,积极表达诉求、参与决策,共同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在处理债权争议时,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