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残疾证肢体残疾标准主要依据肢体残缺、畸形、麻痹导致的运动功能障碍程度来界定,包括脑瘫、偏瘫、脊髓损伤等多种情况,这些均影响个体日常生活能力。

一、

残疾证肢体残疾标准

  残疾证中肢体残疾的标准主要依据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导致的人体运动功能障碍程度来界定。这包括但不限于:

  1.脑瘫、偏瘫。

  2.脊髓疾病及损伤。

  3.小儿麻痹后遗症。

  4.后天性截肢。

  5.先天性缺肢短肢。

  6.脊柱畸形等多种情况。

  这些状况均会显著影响个体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是评定肢体残疾等级的重要依据。

二、

残疾证肢体残疾如何分级

  1.肢体残疾的分级是根据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计分划分的。具体分为重度(一级)、中度(二级)和轻度(三级)三个等级。

  2.分级标准严格,从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一级),到能够部分完成(二级),再到基本上能够完成(三级),每一级都对应着不同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水平和具体的残疾状况描述。

残疾证肢体残疾标准  第1张

三、

哪些情况不属肢体残疾范围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残疾证办理过程中,并非所有与肢体相关的状况都会被认定为肢体残疾。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因其仍保留关键的手指功能,不影响基本的日常生活活动。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同样因其保留的关键足部结构,对行走等日常活动影响有限。

  3.双下肢不等长但小于5cm的情况,也被视为不影响日常生活活动的轻微差异。

  4.小于70度的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柱侧凸,这些轻微的脊柱畸形也不构成肢体残疾的认定标准。

  这些规定确保了残疾评定的准确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