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第三方已赔付医疗费用,在一定条件下工伤保险还报销。若工伤由第三人造成且其已赔付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通常不再支付。但若第三人拒付或无法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支付并追偿。其他符合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仍可报销。
一、
第三方已赔付医疗费用工伤保险还报销吗
如果工伤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且第三人已经支付了工伤医疗费用,那么工伤保险基金通常不会再次支付这部分费用。
1.如果第三人拒绝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并在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值得注意的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范围涵盖了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多个方面。
因此,即使第三方已经赔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如果还有其他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工伤保险仍然会进行报销。
二、
工伤医药费报销项目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工伤医药费报销项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包括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5.包括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等。
三、
工伤认定时限及注意事项
1.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2.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应告知经办机构。
(2)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3)如遇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4)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要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以便顺利获得工伤认定和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