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事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包括侵害国家审判机关正常活动、在审判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且出于故意。本文详细解析了这些要件,助您深入了解此罪。
一、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客体要件方面,本罪侵害的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即破坏了审判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从客观要件来看,本罪表现为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
(2)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篡改、毁灭证据材料。
(3)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
(4)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
3.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特别是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
这些人员能够利用职权进行枉法裁判,如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4.在主观要件上,本罪必须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于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过失行为不构成此罪。
二、
民事枉法裁判客体要件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客体要件是指本罪所侵害的对象,即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1.国家审判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机构,其正常活动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2.民事枉法裁判行为破坏了审判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国家审判机关的声誉和形象。
因此,保护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民事枉法裁判罪的重要客体要件。
三、
民事枉法裁判主体主观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故意心态。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于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这种故意心态是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之一。
1.行为人可能出于个人私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动机,故意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作出违背事实和法律的枉法裁判。
他们可能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或者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
2.需要注意的是,过失行为不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如果由于过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及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应定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相关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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