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申请专利无效被驳回,先研读驳回通知书。不认同可三个月内复审,附详细说明。复审仍驳回,可诉诸法律,继续争取权益。专利驳回理由,关键在于对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个专利申请基本条件。
一、
申请专利无效被驳回怎么办
面对申请专利无效被驳回的情况,申请人首先应仔细研读驳回通知书。这是了解专利局驳回决定具体理由的关键步骤,有助于申请人准确把握审查员的意见焦点。
1.若认为审查员的驳回理由不充分或存在误解,申请人有权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书后的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并附上为何认为审查员意见不当的详细说明。
2.在此过程中,申请人还可根据需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期克服审查员指出的问题。
3.若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决定,申请人仍可通过法律途径,以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争取自己的权益。
二、
如何理解专利驳回理由
文庄律师网提醒,理解专利驳回理由,关键在于对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个专利申请基本条件的准确把握。驳回理由往往围绕这三个方面展开,指出申请专利在哪些方面未能达到法定要求。
1.新颖性方面,主要考察申请专利在申请日前是否已被公开或已为他人申请;
2.创造性方面,则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申请专利需具备显著的进步或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3.而实用性则强调申请专利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其新颖性的判断标准则略有不同,主要关注与现有设计的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性。
三、
专利申请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专利申请的基本条件严格规定了申请专利所必须满足的要素,主要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方面。
1.新颖性要求申请专利在申请日前未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未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且未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相同申请并记载在后续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则强调与现有技术相比,申请专利需展现出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则指申请专利应具备可实施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