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不赡养老人去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组织家庭成员会、当地的民政部门等进行投诉,也可直接法院起诉要求履行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一、
不赡养老人去哪个部门投诉
不赡养老人去以下部门投诉:
1.受害人首先应尝试通过家庭内部的沟通和协商来解决问题,比如通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组织家庭成员会,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
2.若这一途径未能奏效,受害人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老龄工作委员会投诉,请求其介入调解。
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害人还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二、
不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1.该条款指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也涵盖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的关系。
2.法律强调,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免除,对于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者,法律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
三、
赡养费计算标准及给付内容有哪些?
关于赡养费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综合确定。
1.具体来说,当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将按照一定比例(如两个子女以内按50%,三个子女以上按40%)计算赡养费。
2.人民法院在认定赡养费标准时,还会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被赡养人的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等。
3.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则包括多个方面,旨在全面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求,这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费用;
(2)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时的护理费用;
(4)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保险金费用等。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通过这些具体的给付内容,法律确保了老年人在经济、医疗、居住和精神等各方面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