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了房子房贷没还完的,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由一方继续偿还房贷。双方也可以协商将房产出售,用所得资金偿还剩余贷款。如果是一方的婚前房贷,则由该方继续偿还。
一、
离婚了房子房贷没还完怎么办
面对离婚后房子房贷尚未还清的情境,处理方式是:
1.协商解决: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由一方继续偿还房贷,并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这种方式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且明确补偿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2.出售房产:双方可以协商将房产出售,用所得资金偿还剩余贷款,然后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配剩余款项。这种方式需要双方对房产的价值和分配比例达成一致。
3.转按揭:如果双方都不想提前还清贷款,可以选择办理转按揭手续,将房贷转移到其中一方的名下,由该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4.法律裁决:如果双方无法就房产处理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产的使用权和最终归属。
二、
离婚房贷未完如何分割财产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离婚过程中,若房贷尚未还清,财产分割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1.对于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按揭房屋,其婚后增值部分若包含配偶的共同还贷贡献,则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2.具体而言,产权登记一方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这包括了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合理分割。
三、
离婚后房贷由谁继续承担
离婚后,房贷的承担主体应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来确定。
1.若房屋被认定为婚前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则未偿还的房贷债务应由其继续承担。因为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是基于该方的资信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的,故离婚后继续承担还款义务符合合同相对性的要求。
2.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配偶一方,其可通过离婚时获得的经济补偿来弥补自己在房贷上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