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律师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的撰写要明确代理权限,如特别授权包括承认、放弃诉讼请求等。如需限制权限,也应在委托书中清晰列出。特别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了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等内容。
一、
律师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怎么写
律师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如下撰写:
1.通常,代理权限的写法会直接反映在委托书的相应部分,如:“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等,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2.这样的表述直接且明确地赋予了律师在案件处理中的广泛权限,包括关键性决策如承认、放弃诉讼请求等。
3.若需限制律师的代理权限,则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列出,确保双方对代理范围有清晰的认识。
二、
特别授权委托书内容包含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特别授权委托书作为法律文件,其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等;
2.详细阐述委托事项及代理权限,这是特别授权委托书的核心内容,需明确列出受委托人可代为进行的法律行为,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甚至提起反诉或上诉等;
3.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签字确认,并注明委托日期。特别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必须严谨、准确,以确保受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合法有效地行使代理权。
三、
一般授权委托书内容有哪些
与特别授权委托书相比,一般授权委托书在内容上相对简单,但仍需包含基本要素。
1.一般来说,一般授权委托书应列明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基本信息,以便明确双方身份;
2.应简要说明委托事项,即委托受委托人处理的具体法律事务;
3.在代理权限方面,一般授权委托书通常授予受委托人较为有限的权限,如代为递送相关材料、接受相关法律文书等,不涉及对案件实体权利的处分;
4.同样需要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签字确认,并注明委托日期。
一般授权委托书虽权限有限,但在某些情况下仍能发挥重要作用,帮助委托人处理日常事务。